非法存储烟花爆竹157箱,行政拘留
【字体:大 中 小】发布时间: 2019-02-03 来源:平安钟祥 作者:平安钟祥
1月30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禁鞭宣传工作中发现,东街一民房房间紧闭,从未遮掩完全的窗户依稀可看到房内存放有烟花爆竹。民警多方打听联系到屋主张某,张某却推三阻四表示屋内无任何东西,不愿开门接受检查。
民警经过政策法律宣传,张某不得已才将房门打开,整整两间屋子装满了烟花爆竹,有的是尚未开封的整件,有的已经打开散放着,经清点存放的烟花爆竹有157箱。张某涉嫌在禁鞭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统一运送至专业存放地点存放,待调查核实后按程序集中销毁。
经询问,张某如实交待于2017年12月经人介绍购买大量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私自销售,禁鞭行动开展以来,张某停止销售行为,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非法存放于民房内。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