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义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促进和推进政府工作科学发展。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截至2019年底,我镇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35条,通过钟祥市融媒体中心参加党风政风热线1次,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68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通过2019年的认真努力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信息内容覆盖面较为单一,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布还够主动、及时;三是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还不够高。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清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加强对百姓关心的民生、政府重点项目、时政热点、政务动态等内容的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高质量和高时效。
3.进一步密切群众联系,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社区)信息收集,加强群众联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