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4 16:10信息来源:钟祥市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钟祥市公安局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提升警务效能、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新平台之一。通过“网上信息公开”充分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快速传递社会信息,努力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在深化警务公开、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各单位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要求,钟祥市公安局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紧盯公布工作动态提升信息透明度的目标,立足实际,细化工作,坚持主动公开信息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提高信息质量入手,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局最新工作动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1项,共计102610条,主动公开的类别主要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等,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法制业务、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等多种业务类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8

0

687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9

0

3389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批次

421.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进步,但也清醒的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到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工作圆满完成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的客观和真实,按程序主动公开信息,多与业务部门沟通,争取公开的信息内容及形式丰富多样。

(二)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渠道公开信息,用更为有效和直接的方式让群众了解到此项工作,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更好的开展和群众的互动。

(三)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前提下,继续做好信息公开。针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宣传使群众正确行使好权力,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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