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0 15:17信息来源:钟祥市水利和湖泊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度钟祥市水利和湖泊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钟祥市政府门户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钟祥市水利和湖泊局水政水资源水保室联系(地址:承天大道东路58号,邮编:431900,电话:0724-6305002)。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我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水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在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板块。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我局采用规范发文稿,局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在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组织机关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钟祥市水利和湖泊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3、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原则上都予以公开,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市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

2、政策文件:包括政策法规、公文;

3、业务工作:水利动态、财政信息、统计数据、行政执法、项目信息、应急预案、政府采购、公告公示;

4、行政权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监管、其他行政行为、其他审批事项;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1、钟祥市政府门户网;

2、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市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8条。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每条政府信息产生时必须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0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增13

 3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3、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文化建设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文化建设的动态。

3、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要求等,引导更多的公众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网上申请等方式了解我局的政务信息。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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