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22-01-02 14:14信息来源: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思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着力点,全力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人事人才、劳动维权等工作全面发展,为“汉江支点、田园钟祥”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为本。把群众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放在首要位置,既要充分落实政策,发挥优势,更好满足群众民生需求,又要注重结合实际,大胆突破,更加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打造具有钟祥特色的民生发展升级版。

2、坚持人才优先。把促进人才引进培养、人才流动引导、人才激励保障摆在优先战略地位,探索和建立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等机制,努力把人才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3、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事业发展新要求,依托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破除约束、打破藩篱,探索和建立新政策、新办法、新机制。

4、坚持依法行政。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立足部门职能,依法依规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既定职责。

三、发展目标

未来五年,深入推进“六大工程”,即:深入推进大就业,推进更高质量就业。深入推进大社保,推进制度人口“双覆盖”。深入推进大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入推进大改革,优化人事分配制度。深入推进大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大服务,建成优质服务体系。

1、就业创业增容量、提质量。 “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7万人。组织就业培训5.5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7.5万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20万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5亿元,扶持自主创业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2、社会保险统城乡、全覆盖。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强化不同社会保险制度的过渡衔接,实现人口全覆盖。 “十三五”期间,全市五大基本保险参保达到54万人次,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万、23万、6万、5万、5万;城乡居民参保45万人,参保率100%。

3、人才队伍扩规模、升档次。以引领高层次人才为重点,重点引进培育专业技术型和职业技能型人才。“十三五”期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7万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000人;技能人才达到11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2.8万人,全面推进“人才强市”发展。

4、人事制度强管理、抓规范。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人事管理服务水平有实质性提升。建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缩小劳动者工资收入差距,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5、劳动关系严打击、促和谐。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健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劳动关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

6、为民服务优程序、更快捷。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所有公共服务项目前移,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实现“柜台式办理、一站式办结”。信息网络平台纵横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市、乡、村所有机构和人群,实现“一网打尽、一库尽收”。

四、主要措施

1、深入推进大就业,推进更高质量就业

一是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探索研究更加有利于各类人群就业的政策,大力推动就业政策普惠化和实效化。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研究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规范就业资金使用,落实就业援助系列政策,引导城乡劳动者广泛就业和充分就业。

二是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引入创业实训课程,全面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落实好免费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精英创业”,引导本地劳动力“草根创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实训创业”,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力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速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

三是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和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创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畅通大学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渠道。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引导更多劳动者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健全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就业。健全和落实面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对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困难对象实施分类帮扶,做到“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困一户”。

四是优化就业服务环境和形式。深入开展信息进户、招聘进村、培训进园“三进”活动。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全面实施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提升就业实效性。

2、深入推进大社保,推进制度人口“双覆盖”

一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统一城乡基本医疗制度,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探索和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办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覆盖全体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社保全民参保。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重点推进非公单位员工、新办企业从业人员、劳务派遣员工、参保险种不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全员参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全民社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参保人口全覆盖。

三是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及时落实各类人员社会保险调整政策,处理好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关系,让保障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增长。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着力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四是规范基金安全运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基金收支。探索与审计部门联网的基金监控办法,推进基金的实时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坚决查处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

3、深入推进大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一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和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加强和改进人才公共服务,从体制机制上优化用人环境、规范用人行为。深化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高新企业开展的战略合作,扶持院士工作站、创业园等人才载体建设,搭建平台聚集人才,力争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二是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以重大人才工程为抓手,以能力建设和优化结构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领域、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绩效工资奖励等杠杆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锻炼,努力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分布结构。

三是优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集中优势培养培育各类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主体作用,大力开展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职业培训,加快培养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逐步形成企业用工储备长效机制。完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推动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4、深入推进大改革,优化人事分配制度

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围绕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的核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出台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积极探索科学、高效、规范的选人机制。大力推进竞聘上岗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建立志公务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调控,建立更加完善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宏观调控机制,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群体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

三是深化军转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军转干部安置措施,拓宽安置渠道,推进军转干部全员安置。推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服务,提升就业创业成功机率。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和维稳工作,确保总体稳定,不出现一例越级访、群体访、极端访事件。

5、深入推进大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规范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主导,人社、财政、法院、公安、工会、工商联、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参加,坚持每季度分析解决一批劳动关系问题。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和用人单位自制劳动合同文本审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二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宣传教育、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检查执法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欠薪报告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预防欠薪问题。加大恶意欠薪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打击一起,对情节严重、事实清楚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强大的劳动清欠工作震慑力。

三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探索建立注重预防和调解、突出仲裁优势和作用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普遍建立基层调解组织,重点提升基层仲裁能力,探索在矛盾争议较多的乡镇建立“仲裁派出庭”,最大限度的将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在基层。

6、深入推进大服务,建成优质服务体系

一是实行“窗口式”服务。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建立市、乡、村三位一体、相互贯通的服务平台。梳理汇总所有公共服务项目,全部前移,实行“柜台式经办、流水线操作、一条龙管理”,力争打造“双15服务圈”,即城乡居民15分钟步程内有平台办理业务,窗口业务15分钟内全部办结。

二是实行“一卡式”服务。加快推进加载金融功能、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发行力度,延伸扩展社保卡应用功能,从社会保险逐步拓展到就业失业登记、劳动关系记录、职业资格等级等工作领域,实现人手一卡、一卡通行、全市通用。

三是实行“一网式”服务。加快人社基数数据和核心业务数据向上集中管理,建立高质量的统一基础数据库以及服务对象基础信息库,并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对接、互联互通。精心打造12333电话咨询服务品牌,建立网上服务大厅和移动终端客户端服务,逐步实现“人在家中坐、事在网上办”的服务新模式。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本规划制定、实施、验收的主要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力亲为、承担主责。局分管负责人为落实规划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各地和相关科室、单位按计划推进规划落实。责任科室和单位对承担的工作必须全力执行,相关指标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2、机制保障。规划的制定紧扣了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规定,结合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实际,具有统一性、计划性和规定性特点,在执行落实中必须按照“全市统筹协调、地区分级建设、部门分线推进、项目分步实施”的工作机制进行,实行年年结账、中期评估、末期验收。

3、政策保障。对中央、省、荆门市出台的办法和意见,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并做好前后制度的衔接;需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的,业务科室要加紧研究实施细则,确保新政策及时执行、有效落实。

4、资金保障。在开展就业、社保、人才等工作中,要利用国家、省、荆门市的积极政策和地方的优势资源,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转移支付资金、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减轻地方财政负担,促进工作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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