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湖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19:44信息来源:柴湖镇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柴湖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以服务群众、方便百姓为立足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全镇围绕大局,积极贯彻省、市各级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在认真抓好信息审查审核的基础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其中,本级政府政策(含解读)3条、规划信息3条、财政资金4条、统计信息3条、公益事业建设3条、公共资源配置4条等;全年通过“魅力大柴湖”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和发布柴湖发展相关信息1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明确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尤其合法性、保密性审查,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和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等工作,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显著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线上以钟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魅力大柴湖”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及时发布本镇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解读和重要会议活动,宣传镇各部门重点工作动态、措施、主要经验和成效等政府信息。线下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电子屏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在大柴湖莫愁政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办事服务咨询、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和培训,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对照省、市、政务公开监测通报,及时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和整改。

2022年我镇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不错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的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和公开信息不够及时问题,我镇要求相关办公室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统计、动态掌握各类信息公开数据,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

2022年存在的问题: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改进措施: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以来,我镇共收到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均按时限办结,并按要求答复解决。

2022年,我镇在收到上级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后,认真研究部署、细化任务,分解到具体办公室和责任人,由相关办公室具体落实。一年来,该要点所要求完成的工作均已完成。

2022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方面,及时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等办事指南;公益事业方面,主动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就业、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食品监管等方面信息。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主动公开各项财政直达资金的安排分配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和规模、资金收到和拨付时间等信息,有关直达资金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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