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这件事搭上智能化的“快车”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群众办事“一网受理”, 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高效、便捷、一流的原则,通过合并、集中、联合、同步等方式,让用户成为改革的受益者、推动者,体会便捷高效的服务。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的概念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简称“异地备案”,指的是参保人在本人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因病就医需在当地医疗机构就诊的情况下,需要提前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以便在医疗费用结算时,能够顺利地享受医保待遇。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是您在外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置条件。办理备案登记后方可直接结算。

办理事项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工作目标:

服务对象

以下对象,可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以下对象,可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以下对象,可办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因受医疗技术或诊疗设备限制,在本地医疗机构无法诊治,需要转往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以下对象,可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

申请方式

审核要点:守好“最后一道门"

“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简化了,效率提高了,但并不代表条件放宽了只有严格遵守下列经营规范,才能使“证照”顺利办理。

若您需要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并就医直接结算,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案类型。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经营范围:

1.异地就医前;       2.所在单位正常参保缴费;

3.单位派驻异地工作 (由所在单位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集中办理)。

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钟祥市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经营范围:

1.异地就医前;       2.退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3.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 (由各地通过网络核验、信息共享等途径进行信息查证)。

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钟祥市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经营范围:

1.异地就医前;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或因急诊急救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凭急诊证明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在本市转出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窗口申请不需要填写);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钟祥市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经营范围:

1.异地就医前;       2.在异地居住生活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各地通过网络核验、信息共享等途径进行信息查证)。

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钟祥市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3.医保经办机构作出备案的决定,现场或网上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信息系统内登记。

备注:办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人可向转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服务窗口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您可顺便了解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服务对象

不符合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工作、转诊的外出就医人员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3.医保经办机构作出备案的决定,现场或网上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信息系统内登记。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钟祥市

备案温馨提示:

1.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根据备案类别不同,您只需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并填写好备案表到业务窗口办理好手续,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外地生活和工作了。

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以下简称“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一)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1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相应降低50%。一个自然年度内,肿瘤参保患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第一次设立住院起付标准,第二次不再设立住院起付标准。

(二)基金支付比例。1.甲类项目费用,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2.乙类项目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8%,剩余部分再按甲类规定比例支付。

3.一次性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以终端单价为标准,1万元(含)以内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8%,3万元(含)以内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15%,3万元以上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20%,剩余部分再按甲类规定比例支付。

4.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自然年度内,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医保30万元、居民医保15万元。参保人员发生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相互转换时,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但合计不得超过30万元,超过30万元以上的部分,根据当前参保险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5.大额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自然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支付。

职工医保: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支付比例80%,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

居民医保: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支付比例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75%,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相互切换时,政策范围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累计计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但两者合计不得超过45 万元。

(三)异地就医。

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的人员,比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计算待遇。

办理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和在市外突发疾病需就近就医的参保人员,比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计算待遇,降低10%支付。

其他异地就医临时外出人员,比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计算待遇,降低20%支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就医地选择已开通住院、门诊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医保局官网查询就医地开通住院门诊就医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温馨提示:

1.在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住院的,直接在医院前台联网即时结算。

2.在非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住院的,需持住院发票、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等资料,按照以下流程报销:

患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诊申请---患者住院后先行自费结算医疗费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费用---医保经办机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您如需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就医,在符合荆门市医保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备案。您备案成功后,在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可直接结算。为了尽可能使您在异地就医结算顺利, 请仔细阅读荆门市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及支付宝“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在小程序和APP上,不仅能查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备案状态,还能查到异地就医费用等各种实用的信息。

线下办理:市本级、县(市、区)的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均可办理。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政务服务窗口地址:

钟祥市:钟祥市南湖新区农科路钟祥市政务服务中心

线下交通指引

钟祥市政务服务中心:乘7、9、10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线上申报 (没有什么比点一点更轻松啦! )

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掌上申报

“鄂汇办”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推出,是集政务办事、民生服务、政民互动、政务公开为一体的全省统一政务服务移动平台。

        

短期旅游或出差时突发疾病需要紧急就医的,如没有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只需用手机拨打参保地的医保服务电话,根据工作人员提示上报就诊信息,完成电话备案,就可以正常报销了。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答:医保电子凭证可与身份证、二维码、生物特征等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

问:哪些人群可以办理异地就医?

答:从2016年起,全国都开始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王阿姨这种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另外,为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这两类人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除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外,为方便参保人,各省、自治区也制定了本省区内部各地区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该如何办理?

答:一是办理备案,要告知参保地医保部门自己因何原因、要去异地何处看病。如果目前在老家,可以携带社保卡到本人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按照参保地规定提交北京的居住证、个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直接备案到北京市。如果目前不在老家,可以通过老家医保部门开通的网上备案或电话备案渠道了解相关要求,按照要求通过APP、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相关材料给参保地医保中心,就可以完成备案手续。

二是持卡就医,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只要携带社保卡就可以在北京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了。

问:异地就医备案后,门诊费用能直接结算吗?

答: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经在全国普遍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尚未在全国全面开展。目前国家在积极探索推进此项工作。长三角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已经于2018年9月启动了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京津冀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别于2019年6月和12月启动了相关试点工作。

问: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时,需要指定具体医院吗?

参保人备案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医的地市,就可以在该地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此外,对于要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只需要直接备案到这些省份。全国各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网站查询。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时,部分地区要求具体到某几家医院就医。

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答: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问:如何查询备案登记信息、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答: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异地备案专区即可查看。或者PC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查询模块也可以查询。

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答: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看病就医,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如需要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问:参保人刷卡结算不成功怎么办?

答:参保人刷卡结算不成功时,首先检查就医医疗机构是否属于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已经办理备案手续,是否已经在医院登记,是否持有全国标准的社保卡,如不能解决,请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进一步排查解决持卡结算问题。

问:出院时医疗发票(收据)给参保人吗?

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时,发票交给参保人。

政策集锦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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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钟祥市4219019;。

相关查询:

跨省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查询

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

统筹区开通异地信息查询

2023年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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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保服务平台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