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1:19信息来源:钟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钟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钟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机构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完善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网站进行有效管理。2023年共公开信息68条,涉及规划信息、部门预算、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城区供水水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等多方面信息。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依申请公开8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许可161件,行政处罚18件,行政强制0件,本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均已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存在上传数量不多、规范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3年我局增加信息更新频率和更新数量,上传信息数量和质量有效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规范性和工作人员素质明显提升。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部分信息公开后未及时跟进;二是素质仍需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信息公开方式、信息公开内容等仍有不熟悉的地方;三是信息不够规范,部分信息在更新上传时格式等方面不够规范。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补充,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提升信息规范化、透明化、常态化,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信息公开保障制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照《条例》查漏补缺,建立规范科学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和渠道,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规划信息、部门预算、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城区供水水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

2023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均已按期办结并公示。

2023年,我局对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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