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政策
一、认定类
政策条款:1、对以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形式成功注册地理标志的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二、综合类
政策条款:2、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的,按照专利申请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
申报程序(流程):1.《钟祥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3.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官费收据(复印件);4.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和个人将申报资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政策条款:3、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银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银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1.《钟祥市优秀获奖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2.中国专利奖、湖北省专利奖等奖项授奖文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获奖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企业和个人将申报资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政策条款:4、对入选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的,按照与省拨经费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资助。
申报程序(流程):1.《钟祥市项目经费申请表》;2. 省知识产权局下达的项目资金通知文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和个人将申报资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政策条款:5、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2年内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因质押贷款形成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申报程序(流程):1.《钟祥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2.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3.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4.评估机构出具的专利权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及发票,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5.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出质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企业和个人将申报资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政策条款:6、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1.《钟祥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知识产权局认定文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和个人将申报资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政策条款:7、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1.《钟祥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请表》;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和个人将申报资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政策条款:8、对发明专利授权后,予以有效实施应用转化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1.《钟祥市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奖励申请表》;2.发明专利证书及扉页;购买他人发明专利的,须提供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登记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情况报告;5.实施应用转化相关证明材料;6.经济效益证明材料;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8.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同一项目实施转化多件发明专利技术可合并申报。)企业和个人将申报资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政策条款:9、对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湖北地方标准并经批准发布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对承担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并通过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的补助。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提供“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湖北地方标准”证明性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及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示范(试点)文件、验收文件。向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由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报市财政局兑现奖励。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号)
政策条款:10、对首次申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获准注册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提供新认定证明文件。向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由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报市财政局兑现奖励。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号)
政策条款:11、对从业人员在5人(含本数)以上的个体户转为企业的,依法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2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个转企”证明、规上入库资料等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证明、财务报表等,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报政府审批后兑现奖励。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25号)
交通运输部门相关政策
一、认定类
政策条款:1、对首次认定为5A级(或国家级示范物流园)、4A级(或省级示范物流园)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书面申请、验收评估报告、认定文件。市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号)
二、综合类
政策条款:2、对迁入本市统一规划的物流园区发展且签订五年及以上入驻协议的中心城区货运站场、仓储物流企业、零担物流、干线与专线物流、快递、小型配载等物流企业,前三年予以一定的资金补助,第一年补助3万元,第二年补助2万元,第三年补助1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工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金交纳凭证市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号)
政策条款:3、对实施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改造的现有龙头物流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加强全市物流信息化建设,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成运行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补助运行维护费10万元,累计不超过5年。
申报程序(流程):(1)实施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改造的,由企业提供施工合同、支出发票、设备设施清单。(2)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补助,由承担企业提供批准、专家评审意见、投资和投入运行相关证明材料。市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号)
政策条款:4、开通石牌港至武汉阳逻港集装箱定班航线,且每周航班量在1班及以上的航运企业,按班次予以财政分级补贴。补贴金额与船舶设计核定载箱量挂钩,船舶设计核定载箱量在60标箱以下的,每航次补贴1万元;船舶设计核定载箱量在60标箱及以上的,每航次补贴1.2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书面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水路运输许可证、证明材料。市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荆政办发[2022]31号)
政策条款:5、一、奖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奖补对象
1.2023年11月—12月符合条件的新增列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名单的公路货物运输企业。
2.2023年度新增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名录库的多式联运企业。
3.2023年度新增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名录库的货运代理企业。
4.对已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的公路货物运输企业,根据其2023年度完成的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综合评价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湖北省境内;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法人企业。公路货物运输企业还应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
3.企业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建立了企业统计制度,安排专人开展公路货物运输、多式联运、货运代理统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保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发生。
二、奖补项目及标准
(一)对2023年度新增列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2023年度新增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名录库的多式联运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2023年度新增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名录库的货运代理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2023年已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的公路货物运输企业,根据其2023年度完成的公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全省前50位分别给予50—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其中,排名前10位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排名11—30位的企业分别奖励60万元;排名31—50位分别奖励50万元。
(五)对2023年度完成的公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综合评价排名全省前50位的入规企业中,属于首次进入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进步奖励。
公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采用综合评价,公式为:(企业年度货运量/全省规上企业年度总货运量)*30%+(企业年度货物周转量/全省规上企业年度总货物周转量)*70%。
符合上述1—4项奖励条件的同一企业,按照“不重复”的原则,仅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
申报程序(流程):(1)企业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
(2)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公路货物运输企业还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货车台账(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核定吨位等);
(3)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2023年12个月《增值税纳税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年12个月利润表复印件;
(4)公路货物运输企业运输生产台账:按照月份、车辆或线路、调度单等归集的2023年度企业营运货车生产明细台账;
(5)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
(一)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多式联运企业、货运代理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奖补资金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2.主管部门审核
(1)公路货物运输企业
一是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对企业营运货车数量、运输生产台账、年营业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是市州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符合条件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三是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出奖补意见。
(2)多式联运、货运代理企业
一是省交通运输厅向省统计局获取全省2023年度新增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名录库的多式联运企业、货运代理企业名单,并推送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二是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23年度新增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名录库的多式联运企业、货运代理企业名单”,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是市州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符合条件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四是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出奖补意见。
(二)资金拨付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奖补意见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由省财政厅将奖补资金分配下达相关县(市、区),由相关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至相应公路货物运输、多式联运、货运代理企业,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公路货物运输、多式联运、货运代理业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23]83号)
行政审批部门相关政策
综合类
政策条款:对钟祥市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的29项中介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29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项目申请报告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及评估;3.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4.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5.洪水影响报告书编制;6.地震安全性评价: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图纸审查;8.实测地形图;9.建筑物及围墙放线、验线;10.建设项目实测竣工验收测量报告及竣工图;11.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12.压覆矿产评价报告;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4.土地评估报告;15.用地红线图、用地勘测定界图;16.出让宗地图;17.宗地图;18.规划设计服务;19.环评文件编制;2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21.安全现状评价(竣工验收报告);22.安全预评价;2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24.房屋面积测绘;25.建筑勘察、设计;26.造价咨询;27.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28.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保护方案编制;2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申报程序(流程):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证、项目会议纪要、投资协议。市行政审批局中介服务管理股办理。1.项目业主提交申请;2.市行政审批局审核;3.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公告;4.中介机构网上报价;5.市行政审批局发布中选公告;6.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7.服务评价;8.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工业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钟
政办发(2020)18号)
发改部门相关政策
一、认定类
政策条款:1、对纳入荆门市“五个十工程”的服务业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由重点企业牵头实施的服务业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号)
政策条款:2、对纳入荆门市“五个十工程”重点培育的服务业品牌,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号)
政策条款:3、对首次认定的5A级、4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号)
二、综合类
政策条款:4、对年度、月度纳入统计的其他交通运输和仓储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电信广播传输服务)等六大行业企业,入规纳统满一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月度纳入统计的其他行业服务业企业,入规纳统满一年后,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分两年兑付,每年兑付50%。同时,对纳入统计未满1年退库的,不享受此奖励;对纳入统计满 1年但未满 2年退库的,不享受第二年的奖励资金。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规上入库资料等证明材料。由发改部门会同统计部门直接认定企业名单,报市统计局复核确认,报政府审批后兑现奖励。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25号)
政策条款:5、鼓励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专业市场、商业街、电商产业园、物流园区等服务业集聚区运营管理者引导企业(大个体户)入库纳统,当年新培育进限(规)达5家(含本数)、10家(含本数)以上法人企业(大个体户)的,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方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培育进限(规)达15家(含本数)以上的,每增加1家再奖励2万元,同一运营管理方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规上入库资料等证明材料。园区运营管理方提供运营方营业执照、当年新培育进限(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名称、地址、法人、进规入限时间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报政府审批后兑现奖励。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25号)
政策条款:6、在库企业(含大个体户)当年累计营业收入(销售收入)同比增速超过30%、50%、80%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销售收入)净增额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以税务平台数据为准)。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规上入库资料等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年度税表等,向商务部门或发改部门申报,由商务部门或发改部门会同统计、税务部门审核企业在库情况、营业收入情况,报政府审批后兑现奖励。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25号)
政策条款:7、被列入荆门市服务业“五个十工程”推进计划的服务业重点项目,且实际完成投资达到建设进度80%(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
申报程序(流程):纳入项目清单的企业提供项目建设进度达到80%的证明材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号)
文旅部门相关政策
一、认定类
政策条款:1、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省文化产业品牌的文化企业(含“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2、对获得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大型文艺作品分别给予一次性 200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小型文艺作品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文华剧目奖和楚天文华剧目奖的大型文艺作品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小型作品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屈原文艺奖的大型文艺作品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小型作品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3、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5A、4A级景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4、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5、对首次被认定为文旅名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休闲街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6、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7、对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宾馆(饭店)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8、对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民宿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9、对新评定为湖北省5A级、4A级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10、对首次获评5C(星)、4C(星)、3C(星)级自驾车旅居车房车营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11、对在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全国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开发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全省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开发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申报资料: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二、综合类
政策条款:12、1.一次性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旅项目,按投资额的1%给予补贴(旅游地产项目除外);2.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新建文旅项目,自营业之日起,前3年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后3年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等额奖励;3.对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文旅项目奖励实行一事一议;对已形成知名品牌效应的在营重大文旅项目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申报程序(流程):注册在钟祥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在钟祥投资建设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政策条款:13、对编制乡村旅游规划,按规划编制实际支出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 10 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规划文本、编制合同、规划评审报告、付款凭证。第三方审核时需按要求提财务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政策条款:14、1.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经营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年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在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全国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开发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3.对获得全省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开发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提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获奖证书及文件。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政策条款:15、1.援荆医疗队员凭“旅游贵宾卡”(可随行2人)每年可免费入住市内星级酒店7天;2.援鄂医疗队员免费游览市内A级景区和援荆医疗队员免费入住市内星级酒店由财政据实补贴。
申报程序(流程):A级景区、星级酒店提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享受政策人员游览和住宿台账明细汇总表、接待医务工作者的相关凭据。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
政策条款:16、对市场主体在重要媒体、境外知名媒体投放我市旅游形象或产品广告的,按投放资金的5%给予补贴,单次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广告合同、刊播实例证明(截图、照片或实物等)、付款凭证、广告公司结案说明。第三方审核时需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
政策条款:17、1.高铁(动车)团队奖励。对一次性组织市外200人以上团队乘坐高铁(动车)来荆旅游,在本市住宿2晚,游览3处及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3A级以上,其中含至少1处4A级及以上景区)的旅行社,当年前50个团队给予奖励,每团一次性奖励2万元。2.自驾游团队奖励。对一次性组织30台市外自驾小车(7座及以下)来荆旅游(每台小车不少于3人),在本市住宿1晚,游览2处及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3A级以上,其中含至少1处4A级及以上景区)的本地旅行社,当年前50个团队给予奖励,每台车奖励400元。3.年度引客总量排名奖励。对组织市外团队游客来荆旅游,在本市住宿2晚,游览3处及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3A级以上,其中含至少1处4A级及以上景区),游客年累计人数达到3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根据年度引客总量排名进行奖补。前3名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4至10名分别奖励10万元。总量排名奖励的游客数量与高铁(动车)团队和自驾游团队游客数量不重复计算。
申报程序(流程):1. 旅行社2024 年组接所有困队信息均需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合签订规范的电子合同。同时如实填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合困队信息中的电子行程单,行程单应该包括游客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行程内容,服务标准等事项,签订同业合同的,应包含组团社往來的确认件及行程、组团社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旅行社提供的纸质申请资料应与线上填报的信息一致。2. 高铁团队奖励申报资料包括引客入荆奖勋申投表以 及一团一档资料。一团一档资料为电子合同编号、同业合同 编号(如无地接社的,不提供)、团队传真确认件(如无地接社的,不提供)、团队信息一电子行程单(包括游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行程内容,服务标准等事项)、酒店住宿发票和游容住房分配表(明确到每名游客)、旅游包合同及确认件、A级旅游景区购票凭证(景区发票、困队接待单)、高铁购票凭证,导游拍摄的团队景区水印合照2张。3.自驾游困队奖励申报资料包括引客入荆奖励申投表以及一团一档资料。一团一档资料为电子合同编号、同业合同编号(如无地接社的,不提供)、团队传真确认件(如无地接社的。不提供)、团队信息一电子行程单(包括游客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牌号码、行程内容,服务标准等事项)、酒店住宿发票和游客住房分配表(明确到每名游客)、A级旅景区购票凭证(景区发票、团队接待单)、高速公路往返通行费用凭证、导游拍摄的团队景区水印合照2张。4.年度引客总量排名奖励申报资料包括引客入荆奖勋申报表、汇总表以及一团一档资料。一团一档资料为电子合同编号、同业合同编号(如无地接社的不提供)、团队传真确认件(如无地接社的,不提供)、团队信息一电子行程单(包括游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行程内容,服务标准等事项)、酒店住宿发票和游容住房分配表(明确到每名游容)旅游包⻋合同及确认件、A级旅游景区购票凭证(景区发票、团队接待单)、导游拍摄的团队景区水印合照2张。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资料提交钟祥市文旅局初审,通过后报荆门市文旅局复核审定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荆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4〕6号)
政策条款:18、1.在钟工作两年以上的导游(讲解员),通过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注册,在执业升级考试中新获得高级、中级导游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新获得文化和旅游部或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导游(讲解员)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新评选为县市级优秀导游(讲解员)的,每人给予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申请导游人员提供和本市旅行社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导游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获奖证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
政策条款:19、 1.鼓励各景区利用自有人才资源培养景区宣传引流达人,评定县市级宣传引流达人,每人给予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根据粉丝量、带货量、点赞评论量及视频效果,对有利宣传城市形象、有效引流客源市场的最佳引流达人,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
政策条款:20、鼓励部门、乡镇街道场库、市场主体举办“文旅+”节会活动,在具备一定策划水平且对宣传钟祥城市形象带来积极影响,引流客源市场的文旅特色节会活动中,推选一批“年度优秀文旅节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相关主管部门评定文件。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
政策条款:21、鼓励产出高质量内容、创意化融合的文旅宣传“爆款”,鼓励优秀创新策划出新出彩出圈,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交平台、资讯平台、音频平台、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渠道进行全方位创意营销,推选一批“年度优秀策划创意出圈奖”,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
政策条款:22、鼓励星级酒店、A级景区开展各类经营性促销活动,消减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对举办各类经营性促销活动,有活动方案、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活动期间累计参与人数达500人次以上(含)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活动期间累计参与人数达1000人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2次。
申报程序(流程): 由A级景区、星级酒店提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活动方案、活动安全预案、参加活动人次佐证材料、活动现场图片或相关视频。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
政策条款:23、1.对认定的钟祥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给予2000元资金补贴;2.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非遗教育和传承中的积极作用,常态化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每年评定一批示范性传承学校,每个奖励2万元;3.鼓励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积极培育、打造非遗特色品牌,每年评选一批示范性非遗保护传承项目,每个奖励2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相关主管部门评定文件。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加强文旅游助企解困促进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钟政办发〔2022〕15号 )
人社部门相关政策
一、认定类
政策条款:1、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申报资料: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来源:《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创新活市创建国家新型城市的决定>》(荆发[2016]10号)、《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二、综合类
政策条款:2、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扶持:
1.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稳定运行6个月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谁建设、谁领补助”的原则,对带动就业人数5人(含)以上(有劳动能力且年龄男18至65岁,女性18至60岁),吸纳脱贫对象或监测对象就业的补助,根据吸纳人数,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2.运行费补贴。按照“谁缴费、谁领补贴”的原则,对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房租、水电费、物流费用给予补贴。根据吸纳的脱贫对象或监测对象人数,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安置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就业的帮扶车间进行奖补。签订1年以上劳动协议、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根据吸纳的人数,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奖补。
申报程序(流程):①钟祥市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②钟祥市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就业花名册;③钟祥市就业帮扶车间政策补贴申请审批表;④就业帮扶车间与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或劳务协议;⑤通过银行为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1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放6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材料;⑥就业帮扶车间设立的基本银行账户,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银行账户(银行卡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5-16号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2023年-2025年产业奖补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钟政办函(2023)11号)
政策条款:3、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政策。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入驻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半年以上,采取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2年场租补贴,实际场租不足5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补贴;实际场租高于5000 元的,按5000元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补贴。
申报程序(流程):《场租补贴申请表》、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文件、在孵企业入驻协议、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明、场租费缴费凭证、银行账户复印件。创业者本人向注册地人社部门申报(或基地代为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
牵头部门: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才聚荆楚.智汇荆门”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22〕5号、《关于印发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荆人社〔2022〕5号)。
住建部门相关政策
认定类
政策条款:钟祥市中心城区(包括郢中街道、南湖新区、钟祥经济开发区)供水供气公共管网覆盖区域内,具备安装条件的工商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同)建筑区划红线连接公共管网的用水用气接入工程建设实现“零投资”。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住建部门
政策来源:《钟祥市中心城区工商企业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方案》钟政办函【2021】16号
经管部门相关政策
认定类
政策条款: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包括种植、养殖、农机、休闲农业示范点等新型经营主体),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每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十佳合作社和十佳家庭农场,一次性给与5万元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荆政发[2022]2号)
市委人才部门相关政策
一、综合类
政策条款:1、企业高层次人才引才补贴政策。围绕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发、项目攻关、技术改造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持重点骨干企业设置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对企业全职引进的特聘岗位人才工作满 1 年后,经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和成果认定,按照领军型、高端型、成长型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特聘岗位引才补贴。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营业执照、书面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料、劳动合同、近一年在本企业的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企业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科技经信、人社部门开展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发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2、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资金支持政策。对经认定的领军型、高端型、成长型人才领衔新创办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资金支持;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6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书面申请、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固投证明、高层次人才认定等相关资料。企业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市人社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发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经信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3、柔性引才支持政策。对企业承接的“科技副总”“院士专家企业行”“博士服务团”“科技特派员”等上级选派专家人才以及企业自行对接合作的专家人才,服务合作成效显著的,每年经组织考察认定后,按照每人每年 2 万元标准给予在钟服务工作补贴。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书面申请、专家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服务协议(合同)、工作业绩证明。服务期满后,企业向业务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考察,符合条件的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发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团市委、市科协、市财政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4、“资智回钟”人才支持政策。对钟祥籍在外人士回钟创办企业的,享受我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对在市外工作的钟祥籍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入职市内企业,并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 1年后,根据工作经历、职称技能等级一次性给予 1-3 万元回钟就业补贴。对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钟祥籍人才,愿意回钟工作的,实行一事一议,经考察合格,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对等安排工作。
申报程序(流程):申请人书面申请、身份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1.回钟人才向市人社局书面申请,市人社局初审汇总后报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发放。
2.市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本人身份性质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书面申请,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研究后提请市委编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回钟就业补贴常态化申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回钟每年 3 月前申报。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
政策来源:《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5、人才生活补助政策。
1、 对我市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拥有高级职称资格证明人员、硕士研究生或拥有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资格证明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 3 年的,工作满 1 年后,用人单位考评合格的,分别给予 15 万元、6万元的生活补助,分年度发放。对市内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拥有中级职称及技师资格证明人员,承诺在市内企业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 3 年的,每年所在单位考评合格的,给予 1 万元的生活补助,连续补助 2 年。
申报程序(流程):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劳动人事合同、用人单位考评意见,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近一年在企业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用人单位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发放。
政策来源:《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办理时间:每年 6 月、12 月申报。
2、对新入职我市企业并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科生或拥有助理职称及高级工资格证明人员,首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 1 年,用人单位考评合格的,一次性给予个人 5000 元的生活补助。
申报程序(流程):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用人单位考评意见。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发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办理时间:每年 6 月、12 月申报。
政策条款:6、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人才公寓计划,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内无住房的,提供人才公寓,5 年内免租。
申报程序(流程):根据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经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城发集团、市财政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办理时间:每年 6 月、12 月申报。
二、认定类
政策条款:7、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补贴政策。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分别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 20 万元、10 万元、10 万元;对工作成效显著、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 10万元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市科协组织考核后,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提出奖补意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发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财政局。
办理时间:建站补贴常态化申报,考核奖励每年 12 月前受理。
政策来源:《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科技经信局相关政策
一、综合类
政策条款:1、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过1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年度主营业务应纳税收入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连续3年主营业务应纳税收入总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国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加盖钟祥市税务局公章的企业3年税务报表。市政务服务中心会期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2、对生产性设备(包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在3年建设有效期内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设备(包含项目软件,下同)投资100万元以上、以“5G+工业互联网”为主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建成后按照设备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①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②项目基本情况;③已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④财务及信用状况的证明材料;⑤证明申报项目(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备案、环评、土地、规划、节能、安全等项目建设前置审批文件;⑥其它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研发团队、质量体系认证、奖励情况、信用中国截图等。市政务服务中心会期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十条政策的通知》
政策条款:3、被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版)的装备及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被审核认可的且最近一年已有销售,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企业营业执照、销售被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版)的装备及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发票。市政务服务中心会期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十条政策的通知》
政策条款:4、对牵头开展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负责人,新研发产品或技术在市内已投入生产应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进行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营收证明。申请人向市科技经信局提出申请,市科技经信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二、认定类
政策条款:5、稳定中小企业“进规”成效,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2023年进规的工业企业,满一年后进行奖补,县市企业市级奖补5万元,县级15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3]11号)和《荆门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进规企业奖补的补充通知》。
政策条款:6、对省级5G全连接工厂(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省级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7、对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8、对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9、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10、对首次入选省级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驼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对首次入选国家级、省级“瞪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1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基本达到认定件,但未通过的企业奖励6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12、鼓励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申报资料: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13、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揭榜制”项目、双创战略团队项目的,按国家、省年度到位资金额的10%给予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14、鼓励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对牵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牵头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2万元、三等奖6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参与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企业按牵头企业获得奖励的30%予以奖励。
申报资料: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15、对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加速器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16、对市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等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获得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的,比照省级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政策条款:17、对获得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十条政策的通知》(钟政办发〔2021〕21号)
政策条款:18、对入选国家、省、荆门级科技创新战略团队、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的,比照上级奖励标准给予50%配套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与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祥市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争创百强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发〔2022〕13号)
市财政局相关政策
综合类
政策条款:鼓励企业税收上台阶。培植壮大财源增量,对入驻辖区并正式投产满2年,年度入库税收(不含新摘取土地税收)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招商引资企业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申报程序(流程):①企业书面申请;②企业所在乡镇或招商服务部门向市政府正式行文申请;③政策依据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④税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窗口申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钟办文〔2022〕11号)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政策
认定类
政策条款: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联合体),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20万元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荆政发〔2022〕2号)
《荆门市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实施细则》(荆政办发〔2018〕3号)
政策条款:2、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00亩(含)以上、合同期限5年(含)以上,且已支付1年土地流转费用并保特正常经营的,一次性给子每亩100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包括种植、养殖、农机、休闲农业示范点等新型经营主体),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每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十佳合作社和十佳家庭农场,一次性给子5万元奖励。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绿色食品续展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证书持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荆政发〔2022〕2号)
《荆门市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实施细则》(荆政办发〔2018〕3号)
政策条款:3、对被新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授权使用“荆品名门”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参加境外展会(不含港、澳、台)的,每家(次)补贴2万元;参加港、澳、台展会的,每家(次)补贴1.5万元;参加“中国农交会”“武汉农博会”“中国农民丰收节”及有关国家、省级举办的重点展会的,每家(次)补贴1万元。由市“荆品名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定授牌,在重点城市、区域(武汉、上海、杭州、北京、深圳、广州等中心城市)开设“荆品名门”区域公用品牌店,每家门店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开设时间满一年;或在湖北省境内开设“荆品名门”区域公用品牌旗舰店(或大型超市展示厅、专柜),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开设时间满一年,主要销售“荆品名门”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的,单店奖勋10万元。奖励资金从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广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荆政发〔2022〕2号)
《荆门市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实施细则》(荆政办发〔2018〕3号)
政策内容:4、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新品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育种单位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部级核心育种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荆门市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荆政办发〔2018〕3号)
政策条款:5、对首次被认定为全国、全省、全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来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20〕14号)
投融资服务中心相关政策
认定类
政策条款:鼓励企业上市。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奖励800万元。奖励分阶段兑现拨付,对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并向湖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的,奖励100万元;对经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奖励300万元;对在沪深交易所成功发行的,奖励40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市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市并在本地纳税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
申报程序(流程):按认定类政策程序兑现。
牵头单位:投融资服务中心
政策来源:中共钟祥市委办公室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钟祥跻身“四个百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钟办文〔2022〕11号)
公积金相关政策
综合类
政策条款:1、取消企业缴存登记证明。落实“多证合一"要求, 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业务时可选择一并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免线下登记手续;企业选择线下登记的,开户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采集,无须提供登记证明资料。
申报程序(流程):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平台首页主题集成服务中,企业开户设立中预约公积金业务,无需任何资料,企业即可办结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业务。
牵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政策来源:《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荆金文[2022]16号)
政策条款:2、落实住房公积金缓缴降比政策。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缴存比例最低为5%。
申报程序(流程):办理流程:(一)单位申请
经办人需提供1.《荆门市住房公积金缓缴、降比申请表》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缓缴的还需提供与职工协商制定的补缴方案;无职代会或工会组织的单位,需附所有应缴职工的集体签名名单。3.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责表、损益表等);
(二)受理审批
单位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的,应予及时受理审批(相关申请及佐证资料系统中扫描存档);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审批通过后,通过业务系统变更单位缴存状态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牵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政策来源:《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荆金文[202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