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钟祥市镇级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10:01信息来源:钟祥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鄂民政发〔2020〕29号文件精神,今年来,长寿、东桥、冷水、旧口、双河等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制定镇级公益性公墓价格的函。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7号令)、《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等规定,市发改局、民政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制定钟祥市镇级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大家意见。请于12月6日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及理由,书面(加盖公章)反馈至发改局价格股。联系人:曹小芳6306550;邮箱:zxfg6306550@163.com。

附件:《关于制定钟祥市镇级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钟祥市发展和改革局            钟祥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关于制定钟祥市镇级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定价原则

公益性公墓墓位收费标准制定应按照非营利原则,扣除政府投入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考虑丧户承受能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从严核定。

二、适用范围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钟祥市范围内经民政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由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投资举办或参与举办,已完成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公墓,符合“占地小、碑卧倒、绿化好、硬化少”等相关要求。

三、收费标准

按照定价程序,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及各公墓管理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标准如下:

墓  型

价  格

(元/座)

备  注

1

树葬、草坪葬、骨灰撒散

免费

不立碑、不保留骨灰

2

单人墓

2800

最高限价,具体墓位价格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

3

双人墓

3500

1、城乡低保、特困救助、重点优抚对象按规定减免。

2、墓位价格包含了安葬、碑石材料、立碑、刻字等费用及20年管理维护费。

3、具体墓型由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公墓管理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价格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发改、民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

(二)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公墓管理单位要引导丧户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应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或手册,说明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由丧户自愿选择,并与丧户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公益性墓区要设置醒目的标识标志,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优惠减免政策。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救助、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惠民减免政策。公墓管理单位也可在政府定价范围内自行制定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消费负担。

(四)村级建设的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收费标准参照本乡镇镇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具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向村民公开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本通知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省出台新的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政策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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