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发改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6 11:19信息来源:钟祥市发改局

一、具体事项

2020年至2022年。荆门市煤炭消费总量及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能源结构调整转型缓慢,督察发现,荆门市部分县(市、区)2021年以来有多个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开工建设。湖北弘诺光伏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部分项目未获得节能审查批复就开工建设。部分项目煤炭减量重复替代,相关部门审查不严,湖北佳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拆分项目或填报数据不实,造成本应由省级部门审批的节能项目变为地方备案。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煤制氢综合利用项目2022年综合能耗168.7万吨标煤,比原批复新增47万吨标煤,增长38.8%,至今未获得新增能耗节能审查批复。       

二、整改目标

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鄂发改规[2023]1号)。严格落实煤炭替代工作,强化“两高”项目管理。规范节能审查流程,实行节能审查闭环管理。

三、整改措施

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2023年11月29日荆门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实行“两高”项目清单管理,从严把好准入关口。

2.加强过程监管,常态化开展节能审批项目自查,严防“未批先建”现象,完成不合规项目整改。3.强化事后监管,持续开展节能监察。4.加强节能审查闭环管理,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5.依法责令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精制磷酸等项目限期整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取得整改完成证明。

四、完成情况

1.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根据《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我市已将6个“两高”项目纳入台账管理。 2.常态化开展节能审批项目自查。每季度对新备案项目进行逐个核实,了解项目能耗情况,督促达到节能审查要求的项目,在项目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防止未批先建现象。3.强化节能监察。狠抓《钟祥市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落实。一是对凯晖化工、金鹰能源、大生化工等12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现场节能监察,并出具了现场监察笔录,下达建议书3份;二是开展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自查。磷铵、合成氨、水泥熟料、硫酸、造纸等行业能效水平均在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内;三是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工作。今年纳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计划的8家重点用能单位,7家企业已通过省级验收,1家企业正在调试中。4.强化节能审查闭环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专项监察,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建议书3份、告知书2份。5.开展违规项目查处整改。2023年11月24日,钟祥市发改局对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精制磷酸项目未批先建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开展立案调查。2024年1月18日调查终结,认定项目未进行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已依法处置;4月21日,钟祥市行政审批局聘请第三方对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精制磷酸项目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于4月28日出具节能审查整改完成证明。

五、结论

综上所述,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可按期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采取电话、书面或走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246306529,邮箱:zxfgh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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