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在郢中城区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在郢中城区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8月10日—9月10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53178514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在郢中城区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周哨力,联系电话:4230200。

关于在郢中城区实行餐厨垃圾统一

收运处置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郢中城区范围内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收运处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

二、郢中城区范围内所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统一由市政府确定的单位集中无害化收运处置,不得将餐厨垃圾提供或销售给未经许可或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配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

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分别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置台账,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技术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排放的特征污染物的监测,确保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环保排放标准。

五、在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不得排入污水、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不能随意倾倒、抛撒,不得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它食品,不得直接用来喂养畜禽。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钟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钟祥市市场监管局

钟祥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在郢中城区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关于在郢中城区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本《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

近年来,餐厨废弃物管理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特别是一些地方出现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的现象,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所以为积极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部署,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规范管理和无害化处置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全面提升我市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维护城乡面貌和市容环境,亟需出台本《通告(征求意见稿》对这项工作进行推进和规范。

二、起草本《通告(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通告(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通告(征求意见稿)》共7条,主要从通告目的、餐厨废弃物的定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职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制定过程中,在内容设置上,一是坚持餐厨废弃物管理减量化原则,注重从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个人等方面进行规范,强化对餐厨废弃物的源头控制;二是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对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规范,真正实现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这样的内容设置使得餐厨废弃物从产生到收集运输再到处置,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更具操作性。

意见列表

    关于《关于在郢中城区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结果反馈

    征集意见原文标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关于在郢中城区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意见时间: 2020年8月10日—9月10日

    征集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相关有效反馈意见。

    看不清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