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18:47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9条规定,市司法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条,及时公开了八五普法、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关心问题。

(五)监督保障

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准备公开的信息进行各股室、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后再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司法局针对上年度存在的信息公开统计数据不及时的问题,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要求相关股室及时统计各类信息公开数据,做好公开及时、公开完整、公开准确。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年度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针对这一问题的改进措施,安排专人从事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各类信息,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以来,市司法局从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2022年以来,市司法局无人大或政协提案建议。

2022年,市司法局在收到上级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后,认真研究部署、细化任务,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由相关股室具体落实。一年来,该要点所要求完成的工作均已完成。

2022年,市司法局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和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到位后,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对资金进行分配,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全年均按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并超额完成了各项工作。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