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19:04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市统计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在钟祥市人民政府政务系统信息设置重点报送栏目6个。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条,累计1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简介、规划信息、财政资金、政策、统计信息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市统计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他机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信息员与网络评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总体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办公室负责全局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依法保障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作用。严格政务公开信息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待加强等问题,本年度我局加以积极改进,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信息公开的条数有所增加。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宣传措施,在时间节点,及时提醒各责任股室,及时提交公开信息资料,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将广大群众重点关注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无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无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无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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