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10-29 15:18信息来源:市编办

办公地址:钟祥市石城大道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724-4219007;

上班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18:00

负责人:张士军

机构职能:

(一)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标准。组织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按职责权限协助开展医疗保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职责权限配合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依据职责权限协助制定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和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协助建立医保支付医保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落实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制度。

(六)负责配合监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等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协助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印章管理、安全应急、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督办检查、文明创建、微信平台新闻发布及维护。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机关党建、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评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承担全市医疗保障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推进落实医保待遇政策调整,包括政策的宣传发动、培训督导。配置管理两定医药机构资源,包括两定机构权限的调整和变更业务的受理、纳入纳出。对接落实乡村振兴或涉医保业务服务工作的市委中心工作。

(四)医药服务管理股。对接荆门市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荆门关于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和医用耗材价格政策。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药品、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政策,推行各批次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执行。

(五)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管股。牵头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管股工作,承担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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