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钟祥市农家乐星级评定管理及旅游特色餐厅评选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为推动全市农家乐行业高质量发展及推广钟祥特色餐饮文化,规范主体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农家乐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钟祥市农家乐星级评定管理及旅游特色餐厅评选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办法的可实施性,现对该办法面对社会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14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468609155@qq.com
2.联系电话:0724-4280225,13886916771,15629969906
钟祥市农家乐星级评定管理及旅游特色餐厅评选办法(暂行)
为推动全市农家乐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主体经营行为,提升钟祥旅游服务水平,促进农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钟祥市农家乐星级评定管理及旅游特色餐厅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和范围
农家乐是指在钟祥市行政区域内依托乡村资源,以利用环境资源、农村活动、农民生活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主要特点,经营场所符合相关条件,业主参与服务接待,提供“吃农家饭、住农家屋、看农家景、干农家活、购农家物、享农家趣”等服务的生产经营户。
旅游特色餐厅是指地处钟祥中心城区(郢中街道、皇庄街道),具有鲜明主题及钟祥地域文化特色,围绕一定时期、地域人物、文化艺术、风土人情等设计菜品,营造特色文化就餐氛围,且菜品具有钟祥地方菜特色,味道及制作技法较为独特,能够满足客人对餐饮的多元化需求,并在社会公众中树立独特形象的餐厅。
二、评定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
1.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且实际营业一年以上。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好,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
3.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参评单位一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4.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行业组织的活动。
5.环境、服务、菜品、文化、设施等特色突出。
(二)评定标准
1.农家乐等级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用五角星“★”标识,等级越高,表示农家乐的服务条件与质量越好。农家乐评定标准按照钟祥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发布的《钟祥市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试行)》(附件1)执行,分为基本条件和加分项目,总分值100分,包括经营场地、服务设施、环保安全、菜品特色、服务质量等五个方面内容。评定一星级农家乐需70分及以上、二星级需80分及以上、三星级需90分及以上。
2.旅游特色餐厅评选分为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打分二部分。网络投票来衡量市民、游客对餐厅的认可度,占分值60%;专家评审根据菜品质量、创新能力、服务水平、环境卫生等因素进行评分,占分值40%。按照最终得分高低确定钟祥旅游特色餐厅名单。
三、评定程序和奖励
(一)评定数量。根据全市农家乐及旅游特色餐厅发展实际,在2025年-2027年期间每年开展一次钟祥星级农家乐评定及旅游特色餐厅评选,总评定星级农家乐不超过40家,旅游特色餐厅不超过10家。
(二)评定程序。每年由市文旅部门发布《钟祥市农家乐星级评定及旅游特色餐厅申报指南》,明确当年评定评选数量,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经营业主自主申报,各乡镇街道场库区属地政府初审,市文旅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考评、网上公示等程序后,提交市政府报批。
(三)授牌宣传。对获评的钟祥市星级农家乐和旅游特色餐厅,由市文旅局颁发牌匾、证书,列入钟祥市旅游推介单位名录,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
(四)评定奖励。对获得钟祥市星级农家乐的经营主体给予资金奖励。其中,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奖励额度分别为1万元、2万元和3万元,获评低星级农家乐发展升级后可再次参加高星级的农家乐评定,奖励资金补足差额部分;对获评的钟祥旅游特色餐厅每家给予2万元的资金奖励,特色餐厅不得重复参与评选。
四、保障措施
(一)严肃评定纪律。对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申报主体,收回奖励资金、取消评定资格,同时向信用监管平台报送其不诚信档案。
(二)落实奖励经费。将评定的钟祥市星级农家乐及钟祥旅游特色餐厅奖励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落实资金保障。
(三)开展动态管理。对钟祥市星级农家乐和钟祥旅游特色餐厅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复核。复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予以降级或摘牌,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钟祥市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试行)
附件:
钟祥市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试行)
说明:
1.本评定标准总分值为100分。包括经营场地、服务设施、环保安全、菜品特色、服务质量等五个方面。
2.各星级农家乐应得的最低分数:一星级70分、二星级80分、三星级90分。
3.参评企业如具备表中未尽事宜,可另附材料说明。
表1
序号 | 检查项目 | 最高 得分 | 分项计分 | 自评 计分 | 检查 得分 |
1 | 基本条件(60分) | ||||
1.1 | 经营要求 | 6 | |||
1.1.1 | 有工商注册登记、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年检,依法持证经营 | 2 | |||
1.1.2 | 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 1 | |||
1.1.3 | 服务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上岗时具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 2 | |||
1.1.4 | 公布投诉和救助电话 | 1 | |||
1.2 | 场地要求 | 8 | |||
1.2.1 |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民俗特点 | 2 | |||
1.2.2 | 建筑布局合理,配置得当;导览图、标识牌位置合理,内容清晰 | 2 | |||
1.2.3 | 庭院内卫生整洁,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庭院、小径、服务区域等硬化、绿化合理;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禽畜饲养场等污染源100米以上 | 2 | |||
1.2.4 | 占地面积和接待的建筑面积符合星级要求,接待区域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有地方停车 | 2 | |||
1.3 | 安全要求 | 5 | |||
1.3.1 | 房屋地址应远离地质灾害区和严重污染区 | 1 | |||
1.3.2 | 房屋上空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不得与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易辐射等物品的建筑物毗邻 | 1 | |||
1.3.3 | 房屋建筑坚固、安全,并有效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 1 | |||
1.3.4 | 各类场所门锁等安全装置、供电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热水、电气、烹饪等设备、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 | 1 | |||
1.3.5 |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夜间留宿游客的须有专人值守(提供住宿服务的农家乐) | 1 | |||
1.4 | 消防要求 | 3 | |||
1.4.1 |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应符合要求,内装修、装饰采用不燃、难燃防火材料 | 1 | |||
1.4.2 | 醒目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维护,保持完好有效 | 1 | |||
1.4.3 | 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符合安全规定,炉火、烟道等取暖设备与可燃物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 1 | |||
1.5 | 环保要求 | 3 | |||
1.5.1 | 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要求 | 1 | |||
1.5.2 | 无随意丢弃、堆放、焚烧垃圾和其他污染物现象 | 1 | |||
1.5.3 | 无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现象。环境优美,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 1 | |||
1.6 | 卫生要求 | 3 | |||
1.6.1 | 制定卫生制度和措施,定期进行卫生检查,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 1 | |||
1.6.2 | 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每天至少清除垃圾一次,及时清洗盛放垃圾的容器,并适时进行消毒 | 1 | |||
1.6.3 | 定期除虫灭害,除虫灭害时对食品及原料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员工定期更换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工作衣帽每天更换,服饰有特色 | 1 | |||
1.7 | 餐厅要求 | 4 | |||
1.7.1 | 餐厅布局合理,整体装修风格协调 | 1 | |||
1.7.2 | 餐具、酒具、茶具等器皿配套,无破损、油污,桌椅完好,餐具、饮具配套齐全、无破损,保持卫生、整洁 | 1 | |||
1.7.3 | 有空气消毒、消灭蚊蝇等虫害的设备、工具,地面经防滑处理,保持清洁、干燥、畅通 | 1 | |||
1.7.4 | 能提供本地乡村特色风味的菜肴,且品种丰富,有印制精美、明码标价的菜谱 | 1 | |||
1.8 | 食品要求 | 5 | |||
1.8.1 | 有醒目的服务价格表,菜品价格公道、合理,具备本地乡土特色的招牌菜,菜单、饮品单美观整洁,出菜率不低于70% | 1 | |||
1.8.2 | 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存放,摆放在橱外、室外的成品须采取防蝇、防尘措施 | 1 | |||
1.8.3 |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熟制食品(卤菜)应当烧熟、煮透并冷藏,凉菜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容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凉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应一餐一制作并用完 | 1 | |||
1.8.4 |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 1 | |||
1.8.5 | 能够提供数6种以上反映当地餐饮特色的菜点,有具备本地乡土特色的招牌菜 | 1 | |||
1.9 | 厨房要求 | 5 | |||
1.9.1 | 厨房为独立的功能区,地面硬化处理,防滑、有地沟(暗沟),易于清洗,墙面平整,墙面瓷砖墙裙不得低于1.8m。易清洗,无脱落 | 1 | |||
1.9.2 | 大锅灶间、粗加工间、烹饪间、凉菜间、洗碗间应独立分开设置,食品与非食品、食品粗加工与制作分设或隔离 | 1 | |||
1.9.3 | 通风设施完备,运行良好,油烟、热气能迅速排出,排水口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 | 1 | |||
1.9.4 | 有冷藏、冷冻设备和餐具消毒设备,生熟食品分开贮藏,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 | 1 | |||
1.9.5 | 厨具按规定进行消毒,有完整的消毒记录,有封闭的存放临时垃圾的设施,有防止蚊蝇、老鼠等害虫进入的措施 | 1 | |||
1.10 | 厕所要求 | 5 | |||
1.10.1 | 设计合理,与接待能力及服务功能相适应,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 | 1 | |||
1.10.2 | 采光、通风、照明良好,厕所内设备、环境整洁,有防蚊蝇、除臭措施,无异味 | 1 | |||
1.10.3 | 男女厕所分开设置,数量满足游客需要,冲洗设备齐全完好, 宜有残疾人专用的厕位 | 1 | |||
1.10.4 | 具备辅助设施:手纸、手纸筐、挂衣钩、洗手池(配备洗涤品) | 1 | |||
1.10.5 | 有污水管道,符合当地改厕要求,防渗、防腐、密封,能有效处理粪便,污水达标排放 | 1 | |||
1.11 | 设施设备要求 | 3 | |||
1.11.1 | 配备彩色电视机,备有雨衣、雨伞、大衣等防雨、防寒衣物 | 1 | |||
1.11.2 | 备有必要的应急药品和简单的急救器械 | 1 | |||
1.11.3 | 通互联网,场所有良好的Wi-Fi覆盖 | 1 | |||
1.12 | 客房要求 | 4 | |||
1.12.1 | 客房装修精良,照明充足,配备有满足需要的冷暖,家具齐全,使用性能良好。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和相关说明,客房、卫生间每天至少整理一次,并可根据游客要求随时整理。有防蟑螂、蛇、老鼠、蚊蝇等措施 | 1 | |||
1.12.2 | 游客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客房设有卫生间,有抽水恭桶或冲水便池、面盆、浴缸或淋浴等设备,并采取有效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冷水,16小时供应热水。客房提供饮水服务,配备相应杯具。 | 1 | |||
1.12.3 | 房间照明良好,有电源插座、夜灯;配备桌椅、床头柜、衣架、彩色电视机。有取暖、降热设备或冷暖空调 | 1 | |||
1.12.4 | 床单、枕套、被套等床上用品使用合格产品,一客一换,或根据游客的要求随时更换 | 1 | |||
1.13 | 购物要求 | 2 | |||
1.13.1 | 经营户依法经营,旅游商品应质量合格,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 | 1 | |||
1.13.2 | 有体现当地民俗文化的农副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 | 1 | |||
1.14 | 服务要求 | 4 | |||
1.14.1 | 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 1 | |||
1.14.2 | 有服务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提供服务.对游客礼貌、友好、真诚,平等相待、一视同仁 | 1 | |||
1.14.3 | 着装整洁,表情自然,举止得体,热情适度。语言文明,表达清晰,尽可能使用普通话服务 | 1 | |||
1.14.4 | 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具有使用安全设备的基本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操作报警设备 | 1 | |||
合计 得分 | 60 |
表2
序号 | 检查项目 | 最高 得分 | 分项 计分 | 自评计分 | 检查 得分 |
2 | 加分项目(40分) | ||||
2.1 | 民居特色 | 2 | |||
2.1.1 | 主体建筑物有30年以上的历史,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建筑设计、装修具有地方特色 | 1 | |||
2.1.2 | 采用低碳清洁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生物能等),体现绿色环保或循环经济理念 | 1 | |||
2.2 | 餐厅特色 | 2 | |||
2.2.1 | 装修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艺术气息,装修以一种民俗文化为主题,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 | 1 | |||
2.2.2 | 窗明几净、灯光明亮,就餐舒适,有电视、影像或音乐设备,可播放本地民间节目与乡村音乐 | 1 | |||
2.3 | 餐饮特色 | 5 | |||
2.3.1 | 早餐能提供自制的农家早点及地方小吃 | 1 | |||
2.3.2 | 正餐能提供一桌以当地特产加工制作的农家特色菜肴 | 1 | |||
2.3.3 | 有特色鲜明、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招牌菜、面点或饮品 | 1 | |||
2.3.4 | 二天以内不重样,并根据游客的需求提供特殊餐饮 | 1 | |||
2.3.5 | 根据游客需求提供夜宵.据少数民族游客的饮食习惯提供符合其民族风味的基本菜肴 | 1 | |||
2.4 | 原料等级 | 2 | |||
2.4.1 | 提供的肉鱼蛋禽、蔬菜水果等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为佳 | 1 | |||
2.4.2 | 提供的肉鱼蛋禽、蔬菜水果等原料新鲜 | 1 | |||
2.5 | 服务特色 | 6 | |||
2.5.1 | 以音像、图片、文字等方式展示和介绍当地的历史传说、风土人情以及本农家乐的特点 | 1 | |||
2.5.2 | 介绍并提供当地的特色农副产品、纪念品信息或产品 | 1 | |||
2.5.3 | 服务人员衣着体现本地民俗文化特色 | 1 | |||
2.5.4 | 提供棋牌等娱乐活动,或者依托周边有关场所提供会议、球类、娱乐等服务 | 1 | |||
2.5.5 | 提供物品寄存、宣传品、雨伞、旅行日常用品等服务 | 1 | |||
2.5.6 | 提供网络浏览、文件打印、IC卡、pos机、一卡通等相关服务 | 1 | |||
2.6 | 农家乐带动就业 | 6 | |||
2.6.1 | 带动就业3人以上 | 3 | |||
2.6.2 | 带动就业6人以上 | 3 | |||
2.7 | 乡村旅游区域内活动特色 | 4 | |||
2.7.1 | 乡村旅游活动项目与其他旅游点及附近乡村旅游点之间具有较强的差异性 | 1 | |||
2.7.2 | 乡村旅游活动区域具有充足的活动空间,能进行小型的民俗文化表演 | 1 | |||
2.7.3 | 乡村旅游活动区域内定期或不定期赏花采摘等活动 | 1 | |||
2.7.4 | 乡村旅游活动区域内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赛事、民俗表演等活动 | 1 | |||
2.8 | 乡村旅游区域内旅游资源特色 | 4 | |||
2.8.1 | 建有民俗展示、农具展示、村史展览等场馆 | 1 | |||
2.8.2 | 有兼具游览价值的果园、菜园、苗圃、茶园、养殖场、林场等 | 1 | |||
2.8.3 | 有游览价值的山地、河流、湖泊、峡谷、洞穴、湿地、温泉等 | 1 | |||
2.8.4 | 有古民居建筑、古井、古桥、古牌坊、古建筑遗址等 | 1 | |||
2.9 | 特色旅游荣誉 | 6 | |||
2.9.1 | 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有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或省级特色景观镇(村) | 2 | |||
2.9.2 | 所在乡镇是省优秀旅游乡镇或所在村是省旅游示范村 | 2 | |||
2.9.3 | 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或国家特色景观镇(村) | 2 | |||
2.10 | 所在地旅游资源 | 3 | |||
2.10.1 | 本村有特色旅游景观资源 | 1 | |||
2.10.2 | 周边3公里内有AAA级以上旅游景区 | 2 | |||
合计 得分 | 40 | ||||
总计 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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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意见原文标题:关于公开征求《钟祥市农家乐星级评定管理及旅游特色餐厅评选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征求意见范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钟祥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自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结束,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收集途径:1.电子邮箱:468609155@qq.com;2.联系电话:0724-4280225,13886916771,15629969906。
征集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在征集意见时间范围内,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6日